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農地上蓋房舍可「自動免稅」?誤會大了!財稅局:需主動申請且符規定才適用 資料來源-自由時報

農地上蓋房舍可「自動免稅」?誤會大了!財稅局:需主動申請且符規定才適用
文/記者林耀文

 

小陳在北部工作多年後,今年初決定青年返鄉務農,接手家中長輩的農耕事業,並在屏東一塊農地興建農業使用的房舍與簡易倉庫,擺放農具設施,原本以為農用設施可免徵房屋稅,今年5月卻收到房屋稅單,讓小陳感到納悶,農地上興建農用設施不是自動免稅嗎?

對此,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,符合免徵房屋稅條件的農業用房屋,納稅義務人務必要記住一個重要期限:也就是在每年房屋稅開徵40日以前(即3月22日以前)向稅捐機關提出申報,才能在當年期享有免稅優惠!
 

財稅局說明,許多農民朋友在農地上搭建了專供飼養禽畜的房舍、培植農產品的溫室、存放農機具的倉庫或堆肥舍等符合免稅規定的農業設施,卻誤以為只要蓋在農地上就會「自動免稅」而未提出申請。依據規定,免徵房屋稅必須由納稅義務人主動申請。

該局特別強調,須注意申請期限的重要性。因為房屋稅是於每年5月開徵,依規定必須在開徵前40日,也就是每年的「3月22日」以前提出申報(如遇例假日,則順延至次一工作日)。如果民眾能在這個期限前完成申請,今年度的房屋稅就能順利適用免徵優惠;若是錯過了3月22日才來申請,那麼免稅優惠就會從申報的「次期」開始適用,今年度仍必須依法繳納房屋稅,請符合條件的鄉親務必留意自身權益。

另外,稅務專家也提醒,並不是所有農地上的建築都能免稅。如果是用來作農產品的加工、集貨包裝,或者是作為農民日常居住使用的「農舍」,因為不屬於法定的免稅範圍,仍須依規定課徵房屋稅。